建設特高壓電網,提高電網的電力輸送能力勢在必行
發布時間:2011-12-21 09:00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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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力工業“十二五”規劃呼之欲出,并有望納入國家專項規劃。就轉變電力發展方式而言,劉振亞指出,根本措施是加快建設以特高壓電網為骨干網架的堅強智能電網,促進大水電、大煤電、大核電、大型可再生能源發電基地的集約化發展,實現更大范圍內能源資源優化配置。建設特高壓電網,提高電網的電力輸送能力,實現各大區域電網之間的電力互補,對水電和風電、光電等可再生能源的發展十分必要,對優化產業布局、節能減排,促進社會經濟的可持續健康發展十分必要,應當加快前行。
對建設電力高速路,知名專家們有的贊成有的反對,如同三峽工程上馬前一樣,意見不統一,但都是圍繞經濟性、可行性進行爭論,圍繞是用直流特高壓還使用交流特高壓方案爭論,無論怎樣,都是希望把這件事做好。但是,被稱為電力高速路的特高壓電網建設的必要性,卻無需進行爭論。
屬于國家政策鼓勵范圍內的水電站、核電站以及風電場、光伏發電場等可再生能源基地的建設地點需要因地制宜,無法隨意移動;因為經濟、資源等各方面的限制,這些能源的消化利用,不可能都就近解決,更何況諸如水力發電收到上游來水的影響、風力發電、光能發電受到天氣的影響,發電負荷無法保持穩定,必須與電網相聯,才能與其他電源互相調劑發揮效益,而這些能源的輸送無法靠鐵路、公路運輸來解決,只能依靠電網輸送,為了更大限度的開發這類可再生能源,就需要建設電能輸送能力強的特高壓電網。
另外,我國各個區域的電力資源與需求受經濟、氣候等因素影響難以做到均衡,各個區域之間的用電需求與發電能力難以做到實時平衡,需要通過調度發電設備的啟停做到發電出力與用電負荷的實時平衡,從而導致發電設備的利用效率和發電效率降低;有了電網間的有較強輸電能力的特高壓聯絡電網,各個區域電網之間就可以做到電源互補,使各區域電網之間的發電能力與用電負荷更接近總體平衡,提高發電設備的利用效率,節省發電廠的建設投資。
特高壓電網是否可以替代鐵路、公路的煤炭運輸功能,只要明確了科學合理的輸電價格,通過對鐵路、公路與輸電線路在投資、占地、輸送能力、損耗等各項成本的經濟性分析、比較,完全可以通過市場競爭來確定。在技術成熟度層面,是采用直流特高壓還是采用交流特高壓,因為兩者的投資、電力輸送能力、輸送距離及對電網系統穩定性的影響不同,也可以本著穩妥、經濟可靠的原則,因地制宜,進行比較選擇。